網路時代的工作態度

正確的說,嗯,這個題目本來應該是…「處於變化這麼迅速的網路時代,身為網路產業一份子的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態來面對這些變化呢?」

我想,很多人一聽到「網路股崩盤」、「網路泡沫化」、「網路公司裁員」一類的話題,可能馬上一身冷汗;不過話說回來,我倒是還蠻期望這樣子的事情發生的。不是因為我是個冷血無情的變態,更不可能是因為家裡可以給我一筆錢玩玩,而是以目前整個市場的狀況來看,的確是有點過熱的現象發生。

這一兩年,釵h原本在玩網路的玩家,進入職場時,會有大好的機會談到一個很好的工作條件。而也常聽聞很多所謂「傳統產業」的朋友們,因為網路產業內容面的匱乏,有大好的機會往網路業進軍,面臨完全不同的環境與挑戰。當然,也有人在轉型至網路公司後,講得那個一點,過過水,就能夠往更高薪、更多股票的公司邁進。有時候,更有釵h人還不太清楚網際網路是什麼樣子的東西時,已經身在網路產業待了很久了。

並不是說不知道網路在幹嘛就不對,也不是說人往高處爬是錯的。而是我身邊的釵h人都有種感覺…現在是不是說有興趣搞搞網路,就能找到工作?也釦a。

呵,我自己倒是覺得,這樣子能讓更多人能夠接觸到網際網路的有趣之處,的確是好事一件。但是,在領到薪水的同時,除了問問自己是不是對公司貢獻了一份心力外,是不是也應該想想,萬一真的「網路冰河期」來臨了,自己有沒有機會成為悻存者?

因此,我認為「自我成長」會是非常關鍵的概念。如何能在工作時吸收新知,如何能在處理問題時累積經驗,又如何能夠因為自己的實力,讓自己成為一個永遠不會失業的快樂網路人?簡單。盡力弄清楚所有接觸過的事情,維持拉起來的關係,跟學會用得著的工具。工作時必須這樣,沒有話講。如果連走在路上,看到路上的網路廣告,就能想想這些廣告的做法有沒有效,或是怎麼才能做到那樣子的成果,就是把學習融入生活之中了。太累了,做不到?嗯,可能也可以請降子認為的朋友,仔細想想,是不是放棄了一些很重要的東西…

順帶一提,員工在工作時學習,只要不會太超過,公司就要應該高興。人,一定是網路時代裡,最珍貴的資產。員工的成長,就代表了公司的成長。公司不應該為了員工的成長或自動自發而煩惱,反過來說,如果一家網路公司沒有這樣子的人在,恐怕真的要想辦法面臨「網路冰河期」了。

淺論網路時代的人才

網際網路的出現,使得傳統與虛擬社會,產生了釵h現象,包括觀念、金錢、人才等等方面。經營網路公司,最後還是脫不了回歸基本面,在評估這家網路公司時,難免要看看它的EPS、獲利能力、財務狀況、經營管理等等,但是一家公司的「價值」,卻不一定是它的「淨值」…尤其當網際網路的發展,還正處於一個西部拓荒時代的開端時。

開始有人提出儲備人才的觀念,但是實際上,也有越來越多的網路公司,抱怨這些網路人才(尤其是工程方面的?)是越來越難留下了。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發生?怎麼來避免?如何讓這些人才留得高興?我想,這些題目太大了,也許請專家學者來寫本書可能是比較好的做法,只不過書印出來後,還適不適用,則是另一個題目,呵。

現在我能想到的,大概是網路人才與傳統行業的員工,有何不同之處。當然,第一個不大一樣的地方,是現在的教育制度裡,似乎並沒有一個所謂「網際網路系」或類似的系所存在。目前在網路公司裡,從事相關工作的朋友們,大多是做一些與所學、所唸過、甚至所聽過與接觸過,大不相同的事情(呃,資工資科或資管也許接近但也有不同之處);而要做這樣子的決定,除了經濟上的誘因之外,不能不提他們的理想與冒險性格。若不是希望能做些什麼,或是想要些什麼,我想,大家是不會跳到這個未知的領域來的。

話說回來,難道這些在進入這個行業前,都為自己做過評估的人們,不會在進入公司後,再為自己做些打算?當然,這次也會把公司的未來給算進去。因此,這間公司的商業模式、獲利機會、長遠發展,都會影響到這些比原有行業更具自主性的員工的想法。公司能不能將資訊盡量讓員工了解公司現況,公司能不能讓員工也有一起奮鬥的想法,或是員工能不能找到自我發展的空間,以及員工能為公司做些什麼等等,都會是這家公司能不能留住人才的關鍵。

當然,不止這些東西。但是,光要把這些該做、該弄清楚的事都做好,可能就要花掉很大的工夫。值得嗎?當然值得。從聽過n遍的某些公司,花了大錢只買到一家公司的殼子這種事,就知道現在來說,公司的價值不在於它做過什麼、擁有什麼;而在於有什麼人在裡面支持這家公司。

人才,是網際網路時代,最難培養、最難評估,又最珍貴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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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的買賣…等於CD的買賣嗎?

五年前,要聽一首新歌,最快的方法,可能是走到某家大的CD販賣店,精挑細選付費後,回去一次聽個夠。

現在,想要聽,甚至是「擁有」一首歌曲,反而是上網路搜尋mp3,下載之後,一樣隨使用者聽個夠。姑且不論合法與否,這卻是最熟為人知的方法。

在mp3這種音樂格式盛行之後,陶多多的音樂內容廠商,宣稱因為mp3格式的流行,使得販賣音樂CD的收入減少。那麼,有沒有辦法完全杜絕這種情形呢?

前一陣子,五大唱片公司紛紛朝著這個方向而努力。有人在研發新的付費方式、有人希望利用新的加密格式、也有人嘗試利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是,這些方法真的能夠讓mp3這種當紅的音樂格式消失無蹤嗎?我不認為。

這麼說好了,如果前陣子常被討論的加密音樂格式,SDMI(Secure Digital Music Initiative ),成為各家唱片公司的主流,問題有解決嗎?沒有。因為提供者(當然是非法的)還是會繼續mp3格式壓光碟、放到網路上供人下載,而使用者也是仍然會去買mp3的光碟跟下載mp3的檔案,存在硬碟裡或是燒成光碟。變成了「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

那麼,是不是表示網路真的是著作權的天敵呢?真的沒有辦法去阻擋這股風潮嗎?這個時候,也鹿雩茈Q想所謂「擁有」的定義,尤其是對於音樂這種產品而言。隨時想要聽就可以聽,算是「擁有」了這片CD裡的音樂嗎?買了CD可是沒有適當的播放裝置,也算是擁有了這片CD裡的音樂嗎?如果是在網路上,隨時可以聽到想聽到的音樂,但是無法下載,也算是擁有了這些音樂嗎?

我想,這些問題並沒有那麼好回答。內容提供者會有他們的考量,而使用者也同樣會有類似或不同的想法;實體世界的通路商,當然又會不同。也釵酗@天,「音樂的買賣」與「CD買賣」(當然,可以加上唱片、錄音帶等產品),不再有那麼大的重覆性,也雩罊蘢穭W面收聽權與播放權的交易,也會有相當的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