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的恐怖~

至少,我是覺得很恐怖啦。

起因是前一陣子,有人打電話來,對toMap做的東西有興趣,想要「談大案子」。當然,不曉得他的底細,於是就約了個日子,互相瞭解瞭解。詭異的是,這位仁兄(估且稱為A君好了)說是要幫美國公司談事情,所以提了不少要求,像是要簽個保密合約,或是錄音錄影等等…一副該外國公司很有規模、很了不起的樣子。當然,當時沒有多想,就直接約了個時間,反正要簽的東西看一看,沒問題就算了;談的事情能不能換到錢,才是真的重點嘛。

雖然在談話前有想過,要在網路上查一查對方的底細,不過一方面因為懶惰,一方面因為事情還沒有發生,所以就很自然而然的放一邊去了。

到了談話當天,由於我們假設他是有可能變成大客戶的人,所以跟朋友借了間比較大的會議室,在裡面好好聊聊。結果是位中年人,拿著噴墨印表機印的名片,而且上面還只有英文名字跟公司名稱,就先講是ABC Inc.好了,地址在溫哥華。

在他描述他要做的事情當中,我們發現真的跟我們toMap做的東西很像,只是地點不同、目標不同;不過看起來像是放了很久的PowerPoint檔(就是那種感覺,我也不曉得)。嘴裡是一直提到他們的案子多大,美國客戶,之類之類的東西,讓我覺得很不安-實在很像是之前用美商音樂三千在談事情的方式!

所以,送走了他之後,馬上上網,試著去找跟這家ABC Inc.有關的資料。沒想到,弄了半天,找到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或是死掉的URL…讓我不得不懷疑這家公司是否真的存在,跟到底這些事有沒有發生過。

當然,故事沒有完。

先把這個www.ABC.com的URL輸入瀏覽器,沒有這個網址,或DNS有問題。於是,又去Network Solutions去查了一下這個URL的登記者(有點煩),發現它的登記人、技術負責人跟付錢的人,都是在溫哥華的華人(其中之一就是來談事情的A君),讓我找到了。但是,所留的公司名稱,都是一些菜市場名,不輸ABC Inc.這個假的公司名稱,除了一個在溫哥華,華人開的ISP之外,但是去仔細看了看,又發現沒有什麼真正的關係。於是,放棄了從這邊找相關資料的念頭,轉而向搜尋引擎下手。

終於在找遍搜尋引擎,看過N個沒有關係的網頁後,在某個協會的表格中,找到了這家公司的名字,和登記在協會中的連絡人姓名與email等資料。但是在搜尋引擎上列出來的簡述,跟網頁上的東西有小小的不同;姓名是一樣的,但是搜尋引擎上的公司名稱是ABC Inc.,網頁上的卻不一樣,已經更新過了(害我還找了好久)。嗯,這就有趣了。

那位先生,稱為X君先。冒著英文寫作不是很好(也沒那麼爛吧),跟會冒犯到人家的風險,我還是寫了封email,很禮貌地跟他請教有關ABC Inc.的問題,也順便提到了來談事情的A君,看他認不認識…沒想到,半夜居然真的來了回信,寫了一大頓,有關A君已經在溫哥華欠了一屁股債、ABC Inc.怎麼欺騙股東,與對不起這些員工的事情。

再來,過兩天後,又收到另一位X君之前的同事,Y小姐的email。裡面先開宗名義地希望我不要跟A君合作,也詳細地解釋了當時所發生的事情;老實說,邊看我邊樂了,來談事情的A君,一定打死都沒想到我會從這些地方拐彎抹角地找到這些資料,還弄清楚當時(2000年6~9月)發生的事情。

於是,這件合作案胎死腹中,我們連企劃案都懶得擬。

恐怖吧,雖然這家公司本身,或是這位A君,沒有在網路上真正做些事情(之前想要做的東西,其實並沒有做出來);但是它的員工之一(只有三位,兩位我已經認識了…)在某個協會曾經登錄過的資料,還會在搜尋引擎上出現,並且讓我間接地找到了相關人士,並且不小心瞭解了釵h「內情」,實在是蠻了不起的。

因此,我幾乎是下意識地、很小心地在搜尋引擎裡輸入「邱光宗」,檢查一下有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當然沒有!我又沒做過什麼…不過,還真的有報導就是了。^_^

我們活過來了!

嘿嘿,不管怎麼說,也不管怎麼做到的,隔了一年之後…

我們活過來了!

還是記得一年前,經過了一段時間的風風雨雨,結果還是落到被曾經共同奮鬥的夥伴趕出辦公室的狀況;而在這一年內,我們也搬了五個地方。

2000/8/28,星期一,原「技海」的員工因為不與「美商音樂三千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簽訂工作合約(包括了一些不太合理的約定),通通被保全盯著,被請出辦公室。當時整間辦公室的氣氛相當的差,就算是願意簽訂工作合約,以換取暫時工作穩定的同事們,也都處在極低的氣壓下。也由於當時的方針除了「增資」之外,並沒有其他業務上的規劃,於是同事們也不曉得在這種時間點,應該為公司做什麼事。總之,一行人就這樣離開了這個用自己公司付了三百多萬的粧璜費用、每月十二萬的月租費用,卻由另一家公司簽租約並使用的辦公室。

如果沒記錯的話,隔天約在民生東路跟復興北路交岔口附近的西雅圖,講了篇「龍捲風暴」或是「技術力」的讀後心得,然後大家一起做了個很重要的決定,「繼續一起奮鬥」。然後,2000/8/30,就把桌子、椅子等弄好,在一個實坪六坪,還要扣掉一間廁所、一間廚房跟一張雙人大床(我剛買的,德記的呢,好睡,所以捨不得丟)的小房間,在「六個人都坐下來就沒辦法走路」的狀態下,以當時的狀況維持了半年。

現在想起來,當時手無寸金,社會資源與經驗亦相差甚多,居然敢做出這樣子的決定,並且就這樣一起活了一年,真的是相當的難得。當時只是在想,如果半年內就這麼散了,這段過去也就是個笑話而已;但是如果能夠撐個一年,而且後勢看好,哇哈,當場變成神話…

在剛開始的那段時間,我們不停地檢討手上有的資源,跟我們想做的事情;原本還希望繼續在網路廣播的世界裡奮鬥,只是光「頻寬」、「版權」兩個問題,我們這些年輕人就沒有辦法應付了。雖然努力了一段時間,但是在沒有辦法獲得收入的狀況下,還是決定必須要拿我們會的一些事情來做一個轉型。

在這段期間,我也常收到一些有的沒有的法律信函,其實有些困擾。一開始接到存證信函時,會覺得不太舒服,雖然內容對我不會有實際的影響;但是當第二封、第三封、甚至更多封出現時,就只會笑一笑,看看內容,然後收著。我現在還有一個專門的抽屜在裝那些東西,雖然有一部份已經被蟲咬掉一塊了…

終於在一次一次的討論後,我們決定了延續vSBIP(虛擬科學園區)的Flash Map技術,呃,或是概念,發展出toMap(http://www.toMap.com.tw/)的雛型,並且把它生了出來。不管怎麼說,這樣子的動態地圖(或是說電子地圖),與一般常見的電子地圖差異頗大。在規劃的時候,我們希望它是以使用者操作為主要考量的主題式地圖,所以完全放棄了搜尋的弁遄A而以導覽為主。為了要讓使用者在看到地圖時,能很簡單的查到相關的資料,所以把景點資料庫也放在一起。然後,為了讓使用者能夠常常回流,並且讓我們的努力留下痕跡,所以從2000/11開始準備,2000/12/5起也推出了toMap休閒地圖快報,兩週發行一次,內容連食譜、美食地圖都有,而今天正要出第二十一期…呵呵。

雖然2000/11/20,才是拓連在經濟部商業司的資料庫裡,正式誕生的日子。但是,我想我們都不會忘掉2000/8/25的結束,與2000/8/28的開始。

感謝William、Diane、Even、Cindy、Dawn(以某個值排序),還有希望永遠掛在系統外面的十七。感謝在各種時候給予個人強力支持的父母與裘老師,以及當時伸出援手讓我們接案子,並開出第一張發票的元定。

我們已經把笑話變成傳奇,只看怎麼讓它變成神話了。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也是這麼希望的。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這些網址:

toMap動態地圖網

http://www.toMap.com.tw/

原始的vSBIP園區地圖

http://www.toMap.com.tw/pmap.php

toMap休閒旅遊快報一覽表

http://www.toMap.com.tw/epaper_list.php

「發射死光的螢幕」!

常跟同事討論事情時,會舉到這個很奇怪的例子,放在話裡面,大概都是長成這樣:「拜託喔,要我寫這樣子的程式,那不是要螢幕發射死光嗎?」或是「這樣搞,好像要螢幕發射死光一樣!」

之所以會講這樣子的話,是因為有次在跟學弟討論到網頁程式的事情時,發現學弟想要做一些要花一百倍力氣,才有可能做到的流程,而且不見得用得著。不管寫PHP或是ASP的程式,或是其他的AP,雖然語法隨便查書或是舊程式都會有,但是有些順序或規則是很難更改的(就像if… then… else… 不會有人想寫成if… then… but… since… 之類的);現在一下子想不起來確切發生的事情,但大致上是幾個網頁之間跳來跳去,加上參數丟過來丟過去一類的弁遄C然後為了這件事,我就覺得很沒力氣,跟他說了一句,「不要寫這種螢幕發射死光的程式好嗎?」

真的做不到嗎?不管是那樣子的程式,或是「螢幕發射死光」這回事…

當然不是。只要花足夠的錢,足夠的時間,也釵酗@天,螢幕就可以在使用者瀏覽到某個網頁時,真的發射死光…至於為什麼要這麼做,跟做了有什麼好處,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那麼,我們在做的事,有沒有跟這個很類似的呢?

很多具有創業性格的人,都很容易陷入這樣子的迷思中。在實驗室裡做得到的事情,並不表示也可以在具有經濟效益的時間範圍內,發展成一個OK的產品。常常可以看到人們在想:「哇,如果這個跟那個可以做一些小改善,變成一個產品,不就發了嗎?」然後花了一點小時間,在一個小範圍內,試著把這個那個修正一番,弄了個prototype出來,於是告訴自己:就是這個,它就是Killer Application!

然後呢?要從lab裡面的小東西,變成賣得出去的產品,路有多長?生產線要經過適度的修正,讓只能生產一次(也就是成孕芠ㄔXprototype的那次)的生產線,能夠重覆生產、降低成本,還要讓只能活在實驗室裡的物件,變成在任何地方(大眾化的產品)都不會有問題的成品…在這些過程中,公司本身是否能承受外在的變化與內部的壓力?會不會有競爭者也做出更好的產品?消費者是不是真的認同新產品的意義與使用?

會發射死光的螢幕,絕對是「Killer Application」(哈哈)。問題是,這種大家一聽就知道的東西,就算真做得出來,誰會去花那樣子的錢買?(應該很貴吧~)是中情局,還是解放軍? @_@ 但是一把目光的焦點,拉回到現實面,就會發現似乎真的有很多的人,在做「發射死光的螢幕」-只是看法、形狀與觀點不太一樣而已…

希望哪天討論事情的時候,不會再聽到我說這句話,「我們…不要做發射死光的螢幕吧?」

能說、能做,還要能賺錢!

雖然現在景氣一片差,還是有釵h立志闖出一片天空的大魚、小蝦們,正在四處找尋機會與立足點,想要逆向操作,順勢(或逆勢)取得通往成奶孛籅瘋_匙。在這段時間中,有幸還能藉著擦屁股的專長,混一口飯吃;但是在這兩年間,能夠陸陸續續看到釵h成央B失敗、衝突與掙扎的例子,也參與了一些,不得不有一些感想…

自己跳出來創業到現在,也花了一小段時間;剛好面臨了網路業集資最容易的時機(1999~2000前半年),看到不少募集資金成左漕狺l,也募過不少錢(雖然現在還在處理中…)。也看到2000後,相當多四處求援無效,信用破滅,夢想消失的背面教材。

不管做怎樣的事情,不管要找人或是找錢,到底是獨創的想法比較重要,還是個人的口才比較重要?很抱歉,看到目前為止,在初創的階段,不管要做啥,似乎都是能說比其他的事情都要重要。或陷d觀(或樂觀?)了些,只是現在就是有這種感覺…

有了想法,而不善言語的人,很可能完全沒有辦法讓人知道他的想法,而在一開始的階段就遇到釵h挫折;但話講得很漂亮,卻想要做一些Me Too的人,似乎要比前者要容易說服他人把錢掏出來?還是說,在1999~2000之間,出現的創業者,不管在數量或是在募集到的金額上,後者要比前者多很多?還有一種討厭的可能:很多本來以為是獨創的想法,在執行時卻不小心變成了Me Too…因為世界上頗有想法的人太多,而機會在當時也大增…

募集資金,比較起來,要比把講出來的事情做到簡單很多。畫大餅,很多人從小就會畫;但是怎麼把畫的大餅做出來,或是至少搞清楚要做大餅得有哪些必備的東西(麵粉啦,什麼什麼的)跟怎麼去做(弄本食譜?),或是怎麼做得好吃,都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做得好吃之後,能不能賣得好,有多少利潤,可能才是重點。

好吧,在變成大餅大王的過程中,哪些是重要而不一定能夠做得很好的?個人認為是決定要賣大餅(決定創業)、找好店面(產品區隔?)、採買設備(初創階段)、招攬顧客(行銷與業務)等。當然這是從右邊回推回去的,因為我沒賣過大餅… ^^; 老實說,怎麼一步步把投資者的錢拿到手不難,但是找好開店地點,開始這邊買麵粉,那邊弄設備,再去租個攤位…這過程中很容易超過預算,尤其是在一些看不見的地方。在沒做過或是沒有打聽清楚的時候,總是有那種買了A卻發現沒有B就動不了的情形嘛!然後支出就在這些地方慢慢增加…所以在看別人BP的時候,永遠會有人習慣把BP上的cost乘以幾倍,revenue除以多少…

就算真的很有耐心、毅力跟能力,把錢拿到手,開始做事情了(我還是覺得在這中間就淘汰掉很多很多競爭者),最後的決戰點還是只有一個:能不能賺錢。就算做出來的大餅是世界第一好吃,不能賺錢的攤子,還是得關門。「喂喂喂,我做的可是生物科技、網路、半導體這種高科技呢!」那又怎樣?錢,是不會看到高科技就被賺到手的。

總要看到錢,然後想個辦法,再真正拿到才是。@_@ 不然怎麼也倒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