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君與美女D(上)

這是一個故事,就請各位當故事看看,至於故事裡的主人翁:K君及美女D都是我朋友…呃,很好的朋友啦,反正就先接受我的說法吧,別囉唆。

他們雖然同事多年,但是是到後來才成為辦公室情侶,不過當事人不太願意聲張的狀況下,其他同事們也裝沒有這回事。時光似箭,在大家的偷偷祝福下,也交往了一年多了。

兩個人的感情真的很好,年紀也相當(嗯,相當成熟),看起來郎才女貌也蠻穩定的,但是聽說美女D每每在電視電影上看到浪漫求婚記就感動不已,雖然心裡都覺得非彼此不嫁不娶,但是美女D都會唸一句話:「你又沒有跟我求婚!我幹嘛嫁給妳~」

為了這件事,K君真的傷透了腦筋,沒事也跑來找我討論:「光宗啊,我又不是不想求婚,但是也不想弄得草草了事就算了,日子又不能亂找到時候又被釘,怎麼辦啊…」什麼啊,我兩個都很熟,怎麼敢亂說話,到時候死我怎麼辦啊?「你要求婚喔?拜託,會不會弄得很搞笑啊?要搞就好好搞,要不然就硬ㄠ到非結不可,不然一個不小心,保證你吃不完兜著走還外帶全家嚏I好自為之!」

嚇了他一頓後,我反而很積極去探聽相關的消息,因為我猜K君不是簡單的角色,可能會有驚人之舉;身為八卦之王,我怎麼能錯過這等好戲?各位又怎麼能看到後面的故事?

果然,該來的還是要來。從去年年底接了個不小的案子,K君跟美女D真的忙到暈頭;雖然美女D還是會偶爾唸唸,可是大概因為知道最近真的忙到不行,再提搞不好K君抓狂,反而偷雞不著蝕把米,就放在心裡了事吧。

在一個情侶都喜歡一起吃頓飯慶祝的日子前幾天,K君的一個開曙U的朋友閻老大(這我也認識,還算熟,那家Monday Cafe也不錯吃)問了K君幾次要不要去他那兒吃大嚏A一方面K君也想幫幫這位朋友,一方面也是怕要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亂搞被嘲笑就慘了,乾脆直接跟閻老大講:「閻老大,這樣子啦,我帶我女友去吃,但是你幫我橋場地,我打算那天求婚,怎樣?」閻老大什麼不喜歡,就是愛八卦(跟我有拼),當然除了連聲叫好之外,還連帶著跟那天所有訂位的客人打過招呼,「ㄟ!今天會有我朋友在這求婚喔!看到的話請起立鼓掌叫好啊~」當然,K君不曉得這件事…我倒是聽到笑破肚皮,等著看戲囉。

終於,在那個既平凡又特殊的日子,K君跟美女D跟平常一樣,雖然訂位訂的是六點半,七點才能夠離開辦公室。腦袋裡想著的還是公事,美女D覺得今天大概也是就吃頓飯慶祝一下吧,在路上跟K君有一搭沒一搭地講起今天公司裡發生的事情。K君也沒閒著,一邊腦袋裡想著等下的戲要怎麼演,一邊應付過去。

進了曙U,發現居然閻老大安排在曙U正中間、最顯眼的位置!(大概是我們來太晚了吧?怎麼所有客人都給我們注目禮…)心裡這樣想的著K君,一邊請美女D挑些好吃的,一邊摸著口袋跟包包,看看傢伙是不是都乖乖待在原處,跟錢有沒有帶夠。

邊吃著美味的大嚏A邊聽著美女D在講今天發生的事情,K君的腦筋一直沒有停著:(這張桌子放在這邊,旁邊又有一堆東西,勢必不能像電影裡面跪著求婚吧?那應該怎麼做呢?直接突然拿出來?還是講個故事再說?還是…可是求婚辭又要說什麼?『嫁給我!』太俗了,『妳可以幫我煮一輩子的飯嗎?』不好,要也是『我可不可以幫妳煮一輩子的飯』…太攏統了…)越想越緊張,但是為了怕美女D看出來他的意圖,K君還是一直開心地聊著…

網路媒體的收費能力

最近,常為了一些問題非常非常傷腦筋,於是乾脆試著寫下來,幫自己整理一下。問題其實很簡單,但是我不太會定義。

「報紙就是要賣的、雜誌就是要賣的、網路內容為什麼很難賣?」

所謂的「難賣」,指的是連我自己,可能都只會花個五塊或是十塊錢去買某天的蘋果日報,或是花個百來塊去買一本「看起來」會吸引我的雜誌,或是跑去漫畫店租一本新婚情報或是厚厚的小說看,可是我幾乎不會在網路上付費看內容…

我不是不願意在網路上花錢的人,我沒事會去為了一些事買個網址下來(就像這個 ktchiu.com ),也會在網路上買一些東西,不管是B2C(好久沒聽到這些以前很熱門的頭字語了!)的商品,或是C2C的競標類物品。但是,雖然我很想去付費收聽跟查詢一些MLB的視訊或廣播跟紀錄,但是我就是不會去付費看PCHome的電子報,也不會付錢去買信箱(因為我連網址主機都會買,不差那十個還是一百個信箱吧)。

好吧,連身為經營網路內容的人都不太會付錢了,那收入是要怎麼來?

弔詭的是,網路上的內容常常會比平面印刷的東西要好;至少在我處理的東西上,都有著這樣子的自信。我們兄弟官網的桌面設計感十足,每個月都會有一兩張新的桌面,我自己看起來比球團出的月曆要美多了。球員週記雖然現在還沒有加上照片,但是在可見的未來是會有的,就我手上的素材看起來,的確也要比平面的大象會或是其他有的沒有的雜誌要好看,不管是圖或是文。每天的紀錄更是詳細,而且數位的紀錄進了資料庫以後,還能做累計與分析,但是感覺上卻是大家會想要去買聯盟出的手動校稿還是有不少錯誤的年鑑,也不想要付費看專業軟體做出來的紀錄(其實這個我想啦)。

差別在哪?差別在於我願意付錢買的東西幾乎都要有個實體,而我還會猶豫的東西幾乎都沒有這些在真實世界中,除了螢幕之外的媒介(像是紙張)。

但是從手機資訊的運用看起來,有沒有那個實體倒又不是真正的問題;手機上的圖鈴下載、語音服務等,也都是靠著手機成為媒介就能收到費用,倒又不需要真正的鈴聲媒介或是待機桌面媒介存在。

真怪,電腦的桌面就不用錢,手機的桌面就是收錢天經地義。

當然這些也牽涉到這些連線方式與收費難易度,不是電腦上的就怎樣怎樣,手機上的就那樣那樣這麼簡單;只是我還是想要想出個讓電腦上的內容也能收費的方法,似乎才是長久之道。當然也因為全世界那麼聰明的人那麼多,也沒多少人對這事有個結論,讓我也沒有太大的信心覺得自己可以做到就是。

在一邊生產內容的同時,一邊又要面臨網路內容難賣、又不能生產實體內容的兩難,真是夠了。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夠用手上的資源變出解答來…

真糟,寫了半天沒結論,真是胡言亂語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