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棒球規則1.11(H)已經很明確地規定,在球衣上不得有任何與商業廣告有關的補丁或設計(看英文比較準,原文是「(h) No part of the uniform shall include patches or designs relating to commercial advertisements.」),但是在台灣的職棒球場上,沒有這些補丁的球衣,則有可能被視為「爹不疼娘不愛」的象徵:沒有找到贊助商的能力。
在各球隊爭著找補丁進補的氣氛下,以兄弟象隊當然為其中翹楚;光從轉播時,打擊者包括頭盔、隊帽、球衣、球具上上下下總計超過十塊的嚇人氣勢,加上外野看板、休息區內的海報等等跡象,就約略看得出來目前職棒的確是目前當紅的休閒主力,以及廣告主對這個市場的正面印象!
只是,有這麼值得高興嗎?
對大部份的球迷而言,其實是喜憂參半的。一方面為了自己所支持的球隊能有更多的收入而開心,另一方面卻同時也擔心這些贊助商會試圖做些不恰當的影響;前陣子就發生了一件堪稱經典的「梅花保衛戰」事件。原本兄弟象的打者,在擊出全壘打後,球隊都會發給一張梅花型的貼紙(其實是五個H,來自兄弟飯店的商標)兄弟象與聯名卡的贊助商玉山銀行,為了加強推廣共同發行的聯名卡,將原本貼在打擊頭盔右側的全壘打貼紙(古時候是梅花貼紙,2003年起改為悅氏礦泉水的商標)改成了一個綠底白字、又大又難看的「玉山銀行」logo。
這下可好。所有球迷像是被激怒一般,在兄弟官網留言板用發表文章、投票、連署等方式,表達對玉山銀行與兄弟象的不滿,更有人將2004/4/30當天對誠泰比賽的輸球,怪罪於這塊醜貼紙在「帶綏」。於是有人寫email給領隊、有人打電話去玉山銀行抗議…隔天兄弟象資訊部的主任就去電告知玉山銀行事情的大條程度,當然玉山銀行自己也接電話接到手軟,馬上討論雙方都能接受、也能讓球迷開心的露出方式。
事隔不到一週,在2004/5/6的比賽轉播中,球迷們就發現頭上的梅花,而且是貨真價實的梅花回到打擊頭盔上了!雖然是比之前小了一點,下面還有個黑底黃字的「玉山金控」貼紙,可是這次不是悅氏商標、不是玉山形狀,是多年後重出江湖、代表兄弟飯店5H(這是兄弟飯店的經營理念,分別是Health、Honor、Harmony、Honesty與Humility)精神的梅花貼紙!
輪到球迷們開心了。似乎是個「民意至上」的時代,就算是付錢的贊助商,面臨了球迷強大的抗議力量,也不得不在一週內低頭並公開告知球迷。當然嘛,廣告主不管是要跟誰買廣告,不就是看上了這個特定的族群力量?
幾乎是同一個時間,在美國職棒大聯盟,也發生類似的事件。
當然在MLB裡,對於商標或廣告等限制,要比台灣大得多。球迷對一百多年歷史、「原汁原味」的棒球,也當然更為堅持!我們在MLB或是日本職棒的比賽轉播中,並不會看到球衣上東一塊、西一塊的補丁,而是在電視螢幕上看到本壘板後方、全壘打牆上、甚至熱氣球上,或是球場的名字中,有著贊助廠商的名稱或是廣告。
沒想到,MLB當局卻具有相當勇於突破的精神,在小弟渡過令人驚喜的生日當天:2004/5/5,發佈了一則台灣球迷不會覺得怎樣、卻讓美國各地球迷大為光火的合作案,Spider-Man 2 swings into ballparks:MLB當局與Columbia Pictures在暑假為了合作推廣蜘蛛人2,將在Spider-Man® 2 Weekend(蜘蛛人2週末,2004/6/11~2004/6/13)時,將壘包上都放著蜘蛛人2的Logo!
頓時間,從各個管道湧入了大量球迷的反對聲浪,包括Rob Neyer在內的專欄作家們,也揮舞著「I love Baseball」的大旗,死命地反對棒球精神之外的商業行為進入球場!幾乎所有新聞網站上的留言,也都一面倒地反對著這樣子的政策。「與Columbia Pictures的合作,並不會將看Spider-Man的小朋友帶入球場,只是將棒球迷賣到電影院去而已!」這樣子針對MLB高層談話而反駁的言論,幾乎淹滿了各個討論區。
當然,在網路更為發達、較台灣更有通路力量的美國,怎麼可能忽略這樣子的反對力量?在三十個小時之後,MLB發表聲明,不會在Spider-Man® 2 Weekend將Spider-Man的Logo放在壘包上面。
也是從善如流吧?
在幾乎是同一個時間,發生在不同背景、不同地點的這兩件事,雖然金額大小與影響球迷數目的多寡無法相提並論,也無法將中華職棒大聯盟與Major League Baseball同等比較,但是身為球迷的我們,好像都得正視一個問題:在擺明是商業行為的「職業棒球」之中,要花掉多少時間、耐心與試鍊,才能繼續堅持(或不堅持)「原汁原味」的棒球?